张树兰--陕西省第一期英才人物

张树兰--陕西省第一期英才人物(图1)

张树兰:榆林市子洲县人,生于1937年12月,中共党员,陕西省第一期英才人物。

1954年9月在子洲中学(现子洲县一中)上学,于195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57年9月1960年7月在绥德高中上学。1960年9月起在西北政法学院哲学系、法律系上学,期间在陕西省西乡县搞四清运动。

1965年9月至1970年6月在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任书记员,期间因文化大革命,在甘肃省下河清”五七”干校学习、劳动两年多。

1970年6月至1972年11月在甘肃征备局任机要秘书。1972年12月至今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,期间在1978年之前任科级审判员(1975年至1978年):1978年任副县级审判员;

1981年12月至1984年3月任刑庭副庭长;1984年4月至1985年4月任刑庭庭长、审委会委员。

1985年5月至1992年12月任副院长、党组成员;1993年1月至1997年12月任副院长、党组副书(正厅);1998年1月至2003年1月任院长、党组书记(副省级)。

二级大法官。甘肃省七届政协委员,九届、十届省人大代表,中共甘肃省八届纪委委员、九届省委委员,甘肃政法学院、兰州大学法律系、西北政法学院客座教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