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益华--陕西省第二期英才人物

白益华--陕西省第二期英才人物(图1)

白益华:陕西省渭南市潼关县人,1946年1月出生,中共党员。陕西省第二期英才人物。

1952年9月至1965年7月,在潼关县属小学、中学读书:1965年9月考入北京广播学院外语系乌尔都专业读书,因文革影响,延迟一年于1970年8月大学毕业,并下放华阴县解放军5251部队农场劳动锻炼。

1971年4月分配至陕西日报社,任编辑、记者

1979年6月调入国家民政部

1988年8月前一直在民政司工作,历任科员、副处长、副司长,期间,1983年11月至1984年12月

根据中组部指示精神,到河北省唐山市民政局挂职锻炼,任党组成员、副局长:

1988年9月转任基层政权建设司副司长、司长

1991年8月至1993年8月,根据中央安排到中央编办参加机构改革方案研讨工作,任地方组副组长

1996年3月升任社会福利司司长

1998年7月调民政部办公厅任副主任(正局级)

2001年7月出任民政部财务司司长。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。在陕西日报工作期间,曾写了不少新闻报道。到民政部工作以后,先后起草和参与起草了许多中央文件,具体指导了全国政(政府)社(人民公社)分离、建立乡政府工作:组织起草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(执行)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》、1992年《县级机械改革方案》《乡镇机械改革方案》等法案。还撰写了《中国基层政权建设的改革与探索》一书,主编了《乡镇政府工作讲话》、《居民委员会工作手册》和《村民委员会工作手册》,组织编写了《全国县级直接起草工作资料汇编》、《县乡机构改革讲座》、《社会福利》等书。在报刊上发表了评论文章多篇。